【張老師導讀:在企業做研發管理咨詢中,因為工作的原因會和各種各樣的管理者打交道,他們大多數有著很好的學歷和智商,因為專業技術優秀而上升到管理者,而后卻各種各樣的碰壁,他們經常說的一句話是:我做錯什么了呢?我這是對事不對人啊。張老師我哪里錯了呢?
那么我到底做錯了什么?對事不對人難道不對嗎?
有句俗話是這么說的:給你面子是人情,不給面子是道理。一聽上去很有力量,因為我們占據了道理呀,所以給不給對方面子還得看我們的心情。但人是情緒動物,先解決人的情緒問題,才能解決邏輯問題。在現實交往中,決定勝負往往不是人情,也不是道理,而是兩者兼而有之。有人情沒有道理,對方能聽進去卻不放心上。有道理沒人情也很難讓對方接受,就像把對方架在火上烤,他痛苦你也熱出一身汗。
我到底做錯了什么?對于睿智的管理者從來不會問這樣的問題。
對于成熟的管理者而言對錯不重要,結果才重要。
在企業中做到很高層次的人往往是智商、情商都很高的人。和他們相處除了犀利還有愉快。
在春節前夕推薦心理專家李松蔚這篇文章,每個管理者,尤其是項目經理都應該讀一讀,想一想。】
知識分子有的是很麻煩的。
說有個知識分子,啊,研究生,跟人吃飯。坐了一大桌人,服務員挨個要倒酒。這位同學不喝,主人不干,這就進入了中國人最喜聞樂見的酒桌辯論賽環節。
正方:主人。立場:不能喝也得喝。
反方:該同學。立場:確實不能喝。
通常這種比賽進行個三五回合,作為酒桌上的熱身節目,是很有娛樂性的。最后誰勝誰負不是大問題,關鍵是要精彩好看。一攻一守,正方霸道而不失親善,反方綿密又十分謙恭,評委和觀眾們再跟著起哄架秧子,場面立刻就嗨翻天。這個故事里的主人當然也深諳此道,一拍桌子,豪氣干云:不能喝酒的就別坐這桌!
結果這位同學悠悠站起,收拾碗碟飯菜,挪到旁邊沒人的一桌去吃了。
…………
我在咨詢室里也見過不少這種來訪者,他們共同的麻煩是,人際關系都不好——通過這個例子我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。但他們自己就會提出這樣的疑問:
「我做錯什么了?」言下之意:明明是他讓我別坐這桌的啊。
再多說一句就是:「錯的明明是他吧?」誰叫他非逼著我喝酒呢!丟臉活該!
這種時候,最讓人憋出內傷。為什么我特意說知識分子,因為知識分子都愛講道理,凡事都要掰扯個是非曲直。事情有對錯,這不假。但事情也不是光有對錯。知識分子(或者說,特愛講道理的人)的問題,在于把對錯當成唯一的準則了。
說得再準確些,索性是把「沒錯」,當成了發動攻擊時的隱身符。
我小時候也會有類似的情況(估計很多人都有),爸媽說:「大人說話不許插嘴!」其實我心里十分不忿,但又沒有勇氣(和實力)公然造反,只好乖乖閉上嘴,同時在心里發狠:「好,是你讓我不說話的,那你等著,以后在你們面前再也不說話了」。雖然,這樣的報復一次也沒成功過(總是在他們意識到這種反抗之前,就已經忍不住破戒了),但其用意是明確的:我要讓你們不舒服,為之前的事后悔。
而且,因為是你們的命令,所以我「沒錯」——于是!也就不能揍我哦。
所以你看出來了吧,這種理直氣壯的另一面,其實是膽小害怕懲罰。又想把自己保護好,又忍不住想進攻,唯一的辦法,就是貼一張「沒錯」的隱身符向前沖。
這些小孩子的技巧,現在看來當然是太幼稚了。但是這種幼稚的方式在成年人當中,也不是沒人在用。前兩天就在知乎日報上看見:「在老家不方便充話費,一直停機,女朋友給我充了也不知道,就一直沒聯系她,現在過了10天她提出分手了,我該怎么辦?」這種問題真可以讓人笑疼肚子,前半句背后,豈不是濃濃的一句:
「我做錯什么了?」真的,明明就是話費的問題嘛……
把對錯當成唯一準則的人,會相信只要自己做到「沒錯」,就怎么樣都可以。把氣氛搞到冰點也可以,讓人下不來臺也可以,不說話也可以,吊著臉也可以,一直不聯系也可以。剛剛接到的邀請,有人在知乎提問:「男朋友看著我哭也不哄我,問其理由他說因為這是我的錯」。你看,看著女朋友哭也不哄,這也可以。
平時不太容易看出他們這一點,但是只要他們對人有意見的時候,就再也遮掩不住。在我的經驗中,這些人是不擅于隱藏他們的攻擊性的。因為他們自以為貼著隱身符,安全得很,不管怎樣讓對方不痛快,都合情合理,無可指摘。攻擊,變著法兒,撒著歡兒地攻擊。你覺得我在攻擊?不,不,你想多了。我只不過是照著道理辦事而已,要不然還能怎么辦?你要是不痛快,那都是自找的——我做錯什么了?
等到有一天,他們意識到那個隱身符其實根本沒用,他們的攻擊行徑就好像掩耳盜鈴的小偷先生一樣,一直都暴露在眾目睽睽時,他們會驚訝得不敢相信,也拒絕承認。我有個來訪者找我咨詢,別人總說他摳門,花錢太小氣。是的,以前經濟條件不好,確實有點摳門,可是他一直在改啊,他在有意識地花錢請客啊,別人請他一頓他都會記得回請一頓啊,價格上也一直很均等啊,平時出去玩他還買飲料啊……他們怎么還看得出來?靠,甚至有只見過一兩面的,也這么說他,這算怎么回事!
他一直期待我幫他找到問題所在:到底還有哪里做得不夠大方?我改!
「我做錯什么了?」真的,還有哪里沒被隱身符遮住,我可以再補救……
但我很難跟他講明白。我相信看到這里,大部分人都理解了,但是在生活中遇到這樣的人,其實很難讓他反省,意識到對錯之外的其它。因為他最擅長就是講道理,道理背后的東西,你也講不清,他也聽不進。就算真的不占理,還可以找借口嘛(什么,那樣離開酒桌不禮貌啊?哎呀對不起,我不知道,從來沒有人教過我,而且那天我也有點頭暈,而且那天桌子確實有點坐不下,而且我們老家那邊說話都是直來直去……不是不是,怎么會是有情緒呢,真的沒有)。何況這種人還有一種本事,就是總能再挑出你的「錯」來(話說回來,當時你就該攔我一下啊,你不說我怎么知道呢,再說你也知道我不能喝酒,你這么逼我不是讓我出丑嗎,而且你當時說了那種話,你讓我怎么辦呢……)。在道理層面上,總之你是不可能比他更「正確」的了。
這時候再爭論下去,就只能憋出內傷。跟這種人還廢什么話呢?管你做沒做錯,老子就是感覺到了!就像那個因為欠費不聯系的,直接提出分手。「我做錯什么了?」「啊,你什么都沒錯,錯的是我——說真的,我就是沒道理地想揍你」。
所以你看,人際之間的規則就是這么真實:就算你「沒錯」,該得罪人也照樣得罪。我并不是說,得罪人不好。問題是你要做好準備。回到開頭的例子,我就看丫的逼我酒不爽,我要反抗!——可以啊,但你得想好,這朋友你不打算要了。直接把酒潑他臉上,抽丫一耳光,啐他一臉唾沫,或者(貌似很有道理地)端上盤子坐別桌,怎么著都很好。只不過最后這一種選擇,和前面幾樣,效果其實是類似的。
這時候,講不講道理并不重要。不講道理而攻擊的,是真性情;講道理而攻擊的,也是狂狷的知識分子,文人本色。兩種人都同樣值得肯定,因為明知會遭到報復而選擇了出手。比較悲劇的是第三種,自以為講了道理,就可以不用為攻擊承擔代價,面臨別人的反擊時,則只好一味用「沒錯」來躲閃。這種行為……是糊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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